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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式样尺寸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式样尺寸以此文件为准:
关于统一我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及图签式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建设[2007]35号
各市建委、规划局: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统一我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及图签式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6月1日起,全区勘察设计单位统一使用新的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以下简称“专用章”)。专用章的规格、尺寸、内容详见附件,印泥颜色统一为红色。各勘察设计单位原用的出图章一律作废。
二、勘察设计单位出图时,应在所有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上加盖专用章。
三、我厅委托广西勘察设计协会统一刻制专用章。
四、对资质检查不合格的单位、未报资质检查材料的单位、注销资质的单位以及其他不符合换发专用章条件的单位,一律不予换发新章。
五、设计文件按建设部《关于发表〈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220号)的有关标准执行,签字区必须包含实名列和签名列。工程勘察文件参照执行。
六、对于没有启用专用章,或者不按建设部建标[2001]220号的有关标准执行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督促所在辖区内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切实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与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联系。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业图专用章式样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式样
样式说明:
1、出图专用章的尺寸为70mm×36mm。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监制”后括号内的字母为各市的代号, A 南宁,B 柳州,C 桂林,D 梧州,E 北海,F崇左,G来宾,J贺州,K 玉林,M 河池,L 百色,N 钦州,P 防城 ,R贵港。
3、出图专用章的有效期为一年。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不同,请点击了解: http://www.gzkz88.com/content/?261.html
刻章请联系:13556189348,胡生